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科技成果的申报和登记
作者:钦州市科技局 时间:2004-11-18 15:53:54  文档类型:标题新闻  来自:

(一)申报登记的条件:

  1、应用技术研究成果,一般经过中间试验或扩大试验,技术鉴定合格,技术水平(包括工艺、试验方法和产品主要技术经济指标)达到自治区最先进水平以上,具有应用推广价值。

  2、理论研究成果其论文在国家级的刊物上发表1年后评 审合格,或在全国性、国际性的学术会议上宣读后获得肯定性评价,学术上达到国内先进 水平以上,具有科学价值和应用前景。

  3、其它成果(包括软科学及资源调查、区域成 果等),必须在理论或实践上有所创新,采用的技术方法和手段达到自治区最先进水平 以上。为有关部门采纳并出具证明。

  (二)申报登记的程序:

  1、市直属单位的科技成果,报主管部门审查后再报市科技局;县以下基层单位的科技成果,由县科技局审查后报市科技局。

2、几个单位共同完成的科技成果,由主持单位负责组织联合申报。

 
                    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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